尊敬的律师,你们好!2008年1月1日,我公司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人并受理了,法院为了防止被告人外逃,于2008年1月2日作出了对被告人边控的决定,向省高院申请并向省公安厅办理了边控手续,可是被告人还是在2008年1月8日在机场逃到了国外,致使我公司至今无办法收回钱。既然边控是为了防止被告人外逃,为什么边控了以后被告人还能逃走呢?请问我该怎么做。2008年12月,省高院作出二审的终身判决,判决被告人还钱。2009年1月,我公司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因被告人逃逸而无法执行,执行局于2009年7月终止了执行顺序。致使我公司至今无法收回货款,请告诉我接下去该怎么办,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