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小舅死后,我小舅妈、妹妹和我姥爷一直住在一起,有我姥爷一直照顾她们,距今已有十年左右,以前我老爷签写了一份房产转让给我小舅妈,现在我小舅妈与另一男子住在那,有一天那男子喝醉打了我姥爷并且起诉了他。 请问,我姥爷有权收回那处房产吗?如果能要通过什麽途径?我小舅妈还有权拿我老爷的房产和财产吗?我姥爷应该有权抚养我妹妹吧?

民事相关
2009-10-30 11:16: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送给你小舅妈的房产,如果已经过户,就不能返还了。如果你姥爷和你小舅妈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抚养协议,而现在如果你小舅妈不履行该协议,则可以收回。
    你舅妈如果尽了赡养你姥爷的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否则,不可以。
    如果你舅妈不尽抚养你妹妹的义务,或者由你舅妈抚养对你妹妹的成长不利,你姥爷可以要求抚养你妹妹。否则,一般都是由你舅妈来抚养的。
  • 如果房子有产权证,而只有赠予协议、未办理赠予手续,则可以要回来。你姥爷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无权抚养孩子。
  • 房子若未过户,还可要回。你姥爷无权抚养你妹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