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8月份购买了一处房产,该房产当时未交房,但是也是二手从另外一个人手里买的,当时定金协议上约定:上家拿房后交房给下家,下家再付部分房款,直到上家办好小产证,再办理过户协议。 现在该房产于今年9月27号已经交房,可是当时上家说想等大产证下来后再交房,现在房产证于10月25号已经出来,可现在上家又说想等小产证下来再交房。
现在我已经由于上家不交房,造成多付了一个月房租的租金,而且中介也不作为,导致房子上家已经拿房1个多月,可我下家还没拿到!因此想咨询一下,上家是否算违约?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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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交房时间的话,可以书面催告,给予对方合理期限,再不行可起诉.如果符合办理小产证的条件,而房东又拖着不办,你可起诉,依据你们双方的协议要求他办理小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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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当然构成违约,你要么继续忍耐,要么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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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拿房后具体交房时间,需要及时向房东发律师函,预约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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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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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违约,建议起诉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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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约定的以合理期限为准,你可以发函要求尽快交房,否则可以要求上家赔偿你多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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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