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好一房子,开发商说明年11交房,但现在签合同交首付款,同时办理银行贷款,这种说法对吗?现在的期房买卖又是合法吗?拜托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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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决定购房前,首先考察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如果以上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则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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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合法手续,可以销售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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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卖,但是无法过户,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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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楼盘都是采取预售方式的,只要具备“五证”即可对外销售。预售就得先签合同、交首付、贷款,后交房,一般不会有什么风险。只是,交房时间、产权证办理时间可能会受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影响。
进一步咨询请致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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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没有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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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