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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因家中有事,着急回家处理(因家在郊区),找单位主官要求离职时,公司要求一个月后才能离职,只的旷工三天,让公司辞退了我,为了早些回家,三天后得知我被因旷工辞退后就去开发区长威科技办理了离职手序,在解除劳动合同书签了字后,单位人事告诉我,说按照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因旷工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不能发给我,我就想问您一下,不给我工资,是否合理?可我已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了字,还能找仲裁部门吗?要能去找,我需要带什么手序啊?不到一个月的工资呢怎么也有一千多,我不想放弃!希望大家帮帮我,我先谢谢大家了!

其它综合
2009-10-29 20:24: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单位扣发你的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据。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单位作法无法律依据,您应该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 仲裁要支付工资。
  • 你有权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得到支持的希望比较大。当然也可以劳动保障监察。需要时可以电话咨询。
  • 公司必须支付工资,如果不能协商,你可以申请仲裁。
  • 公司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你有权要回工资,带着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和身份证,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应当可以胜诉。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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