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区工作的。我是09年6月18日向原公司提出辞职报告。7月底拿到原单位合同解除证明。于8月份在新单位就职。我本人于06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通过自学并自费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在原单位注册。目前,我就职的新单位要求我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以便给我安排相应职务。可是原单位以原单位也要使用这些证件为理由,将我的相关证件扣押,拒绝办理转出手续。现在由于原单位的这一行为,导致我在新单位不能持证上岗,工资收入受到严重影响。请问我这事情,我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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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退还您的证件,如造成损失了,可申请仲裁要求其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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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单位扣押你的资格证书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并且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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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证件是私人物品,可以要求原单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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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利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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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属于你个人所有,原单位不能扣押,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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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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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协助你将证件转出。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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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