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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今年放暑假没有回家,在咸阳一家KTV(激情岁月)打工,于2008年9月18上班,次日19日凌晨2点下班。下班后,我和一民同事兼老乡一同回我们所住的房子,在距我们住的房子大概不到500米的地方被7、8个青年男子实施抢劫,我们在回来在路上骑一辆自行车,刚要过一座桥的时候被这群青年男子抢劫,在抢劫的过程中,我和我的同时兼老乡都被这群男子进行殴打,导致我俩都受伤,最严重的是我的老乡,身中7 *** 。当时这群男子抢劫后迅速逃跑了。这时,我们才向110报警及120。目前,这群抢劫青年已全部被当地公安局抓获。对于我们对法律的认识不是很了解,为什么这群犯罪青年迟迟还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去问刑警,他们告诉我,要等到二个月以后才能提起诉讼以及民事诉讼。

损害赔偿
2008-12-20 14:27: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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