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永川区新区**小区,2009年10月23日晚上被小偷入室盗窃了,偷走了3200元现金和一部三星手机(价值2000多元)。第二天我让派出所看了现场之后,想到物业公司去看监控录象,当看到24日凌晨03:05分的时候画面就跳到了08:55分。这之间的监控录象奇怪的就没有了 ,但是之前的都有保存。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我家被盗的时候就没有监控了呢?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监控。24日晚上我对小区大门的保安进行了观察和摄像,一个小时之内一直背对着监控画面在看小说。进出的人也都没有询问。出现严重的失职,在入住之前我曾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安装防护拦,但是物业说影响外观不准安,说我们小区很安全。我现在就出现了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康安的物业没有引起重视,以严重的疏忽导致我被盗了。事后当班的保安态度极不好,也从没有主动找我协调解决这个事情。我所住的4懂都没有安装监控,还有就是晚上这么大的小区就3个保安值班,大门一个后门一个车库一个,出现了很严重的安全隐患。10月29日,物业负责人给我答复了:说他们虽然有重大过失,但是也不负任何责任 。这样差的物业公司,是不是该对我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