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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我住的是独家小院,和房子前的邻居(以下以他代替)本没有来往,一日,他以我拖布支在他后墙上弄潮湿房屋为由,进入我院子,不由分说,把我的拖布扔了一院,把放在院中的水缸挪到院中间,水缸盖子扔到地上,水缸出现裂缝,当时觉得没有必要弄得僵硬,没有说什么。可事情并没完,三番两次来我的院子里,出言不善,正巧一次我老公上班刚回来,看到他那嚣张的态度,气不过,把他未经同意进入我的院子里接的电线剪断 ,翌日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到我院中接线,谩骂,严重影响我正常生活,他家中还有其他成员进入,威胁我,当时我跟老公都在场,他家一个人拉着我老公的胳膊,一个抱着我老公,另一个照着我老公太阳穴就是一拳,把我老公打倒在地,后来又在头上身上打了好多拳 ,从头到尾我老公都没有出过手,当时有邻居在场。随后派出所的人员来,也都有取证拍照。在让他们退出院子时,他们有一60多的女人顺势在斜坡上瘫倒在地,说是我们大打出手造成的,入院治疗,当时派出所人和邻居在场。现他以排除妨碍和赔偿分别将我夫妻告上法庭。请问律师这两个案件,我该如何答辩。由于打架赔偿的事情,原告打架有三个只写了 两个,提起反诉的话,能不能合为一案进行处理。

民事相关
2009-11-08 10:51: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