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年底与家人介绍下,与同乡一男子摆酒请亲戚吃饭,在当地风俗算结婚拉,两人同居不到一个月.就各奔东西.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合,两人协商分手.都是以手机发信息谈的,没有当面谈过.今年男方与别的女人生小孩拉,可是她们还没登记,没办理结婚证!!现在我可以向那男的索要赔偿吗?我可以告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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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人登记结婚,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分手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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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你告不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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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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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他们没用,因为你和那男的不是夫妻关系而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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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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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属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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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一般可以随时解除。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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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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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婚姻关系,一拍两散就行了,没有赔偿,告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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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