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亲以前承包工程,因甲方宣布破产(三角债)的关系,欠下好几十万的债,其中有向单位上缴的承包款,也有找私人借的钱,家里现在只剩下一套房子,由于没有缴清单位的承包款,所以只有70%的产权.欠债期间,父母没有离婚.
最近有个借款的人,说要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十天之内我家没有人去办理,法院将会把房门的锁撬开,给上诉这人居住.因我父母亲目前实在是无力偿还债务,所以我们现在都在外地.
如果那人上诉了,我家没有回去的话,法院真会撬我家的门吗? 房产证只有缴清承包款后才能办下来吗?要是我们回家的话,如果他来骚扰,我们能报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