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结婚没办理登记手续,结婚四个月,总共在一起生活不到十天。女方一直在娘家,怎么请也不回来,也不说原因,也不说散。每次托人去请都答应得很好,说是回去,可一直不回。因为男方地经济条件不好,为了这门亲事花了好多钱,男方想提出解除关系,不知彩礼怎样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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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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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可要求女方退回彩礼(需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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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应予返还,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属以下情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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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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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