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上层的邻居经常制造噪音,如聚会时跺地板,我们多次告知,并请物业协调/110报警均不解决问题,楼上反倒变本加厉,请问此种情况法律法规上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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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无效,可以依相邻权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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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作文律师你的回答很好笑,你怎么可以怎么回答呢,什么叫非法手段。是打他吗
这是相邻问题,你的邻居有权在自己家里做什么。但有不影响他人或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但他没做到你可以先调解,如果无效就告他
可以找其他邻居当人证,录音当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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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虽小,但解决起来却很麻烦,即使起诉,能有证据证明这种侵权发生,法院也能判决,但执行起来却十分麻烦,还是用非法律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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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看贴时宜仔细,朱律师讲的是"非法律手段",是邻里间协商,他人调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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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