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单位录用为合同工,工作中右手拇指被机器挤伤,[右手拇指第一关节造成骨折、脱位,经手术用钢针接起]单位给我报销了医药费,不但不给我在治疗期间误工费的补偿,还扣罚我当年年终奖和受伤月内的工资[受伤月内出勤十四天,只按一天十元给我生活补助,在治疗期间也是只给我一天十元的生活补助]单位还要求我申请了工伤,请问我是否能够得到单位的补偿和赔偿。请有关专业法律知识的各位好心人给我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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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申请认定了工伤那就等认定书下来后再和单位算账,依法要求工伤待遇(最少几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受伤前的工资为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建议你到当地律所咨询,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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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申请工作,哪就可以根据工商保险给付你相关损失,建议你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你也可以自己查看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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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了工伤,那就等认定书下来后再依法要求工伤待遇,若构成伤残,赔偿几万元。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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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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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认定了工伤那就等认定书下来后再和单位算账,依法要求工伤待遇(最少几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受伤前的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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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