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东方优山美地通州建总3号5号楼的主体工程二包工程,至今有10万元多点没结,项目部说已发合同给付大包,但大包说没给就一直不给我结款,(工程方面图纸有差,实际面积要大于图纸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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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十六章,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你这种情况,可以将转包方同发包人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到法院。有这个楼在这里,建议你尽快起诉,胜诉应该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执行,在这个楼没有卖出之前,法院还可以对它实行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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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当地起诉。以诉讼为手段,压制对方早日认帐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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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合同相对性的法律原理,一般应起诉直接分包与你工程的发包方,按有关司法解释及为了更好执行可将转包方同发包人作为共同被告;
2、应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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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