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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胶南黄海小区(属珠山办事处)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79.15平米+15平米柴房),想把老公的户口落上(户口在黑龙江),当时买的时候中介说可以落户,到居委会填个表去派出所办就行了。结果房子买完了去居委会问他们说二手房不能落户,托朋友问管辖的铁山路派出所他们也说二手房不能落户,我想知道二手房究竟能不能落户?有什么条件?想把他的户口落到我家,村里又不接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民事相关
2009-10-28 09:22: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把他的户口落到你家是可以的,村里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根据目前政策,青岛放宽进市落户条件,并取消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规定凡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夫妻投靠不再受年龄、婚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青岛户口,其配偶可办理投靠落户。
    2、购买二手房是不能落户口的。
    3、目前规定的条件是,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 我们村现在不给外来户口落户,我这种婚迁就更不可能了,都说村好了户口就难上了,我弟弟结婚了想把我弟媳妇的户口落到我们家,可是他们说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是一张纸不给办,要换成证书,可是胶南那边又不给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