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从生完第二个孩子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都是分房睡,之前是没人带小孩子,所以决定他带大的睡,我带小的睡,性生活也只有每月一次,现在我妈妈来了,妈妈带大的睡,但我发觉他还是一个人睡在他妈妈的房里,没有要搬回来的意思,一次的性生活也是草草了事,我怀疑他是在外面有女人了,因为我怀小孩时10个月的时间里一次性生活都没有,而现在小孩子都快8个月了,我们性生活还是没有恢复正常,这让我很气愤,借机会也同他明的暗的说过,他还是不理彩,所以我想到了离婚,这样的生活下去也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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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上所说的分居,是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是法定离婚理由。
你所说的分居开始只是由于生活不便,而不是感情不合。
婚姻必定是人生中的大事,要慎重考虑这个问题,看他现在无意过夫妻生活,是因为已移情别恋还是身体方面的不适造成的,不要轻易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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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好好沟通,别动不动就气愤,使他感觉到你对他的爱和信任,并不时提醒他作为男人的责任,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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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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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分居,而且分居两年以上才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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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完全破裂,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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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破裂。最好双方沟通一下,如实在不行,也可诉讼离婚。当然,在东莞离婚有个条件:他的户口在莞或在莞居住一年以上且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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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东莞离婚。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一并判决。起诉前应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以及对子女抚养条件有关的证据,以及夫妻感情的证据等。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你可以与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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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