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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后留有2处房产,2003年母亲改嫁(同年翻盖房屋),房子是母亲的名字,分别为142平和100平,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2008年11月末,经过与继父协商后(签下赠与合同(已公证),一处142平给了我大哥,一处100平给了我,请问律师,象这样的赠与我们何时可以更名?更名都需要什么手续?都需要什么人到场才能更名?

继承
2009-10-27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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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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