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交通事故背景介绍:
我父亲今年3月底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判对方司机全责。两处伤比较严重,一个是左锁骨断裂,还有右腿韧带断,4月初进行手术,月底出院并坚持复查,截止到9月底,基本稳定,医院方说可不用来。
双方协商背景介绍:
我们不想因此为难车主,最初住院和手术等医疗费用大概3万元都是对方垫付的。
经过协商,他有保险,应该是10万的保底,他不想提前给我们钱,想用保险的钱给我们,所以我们这边单据必须齐全,另外,保险公司那边也称,一次性报销,因为我们涉及明年二次手术,所以目前只有等。
目前需要咨询的问题:
父亲最近不复查了,没了误工时间的凭证,所以做了伤残鉴定,交通队那领的表,现在结果出来了。
疑问1:我父亲是两处伤,但是伤残鉴定结果里面评析的时候提到了,但最终的意见结果,只提到腿部的伤残,10级,伤残赔偿指数10%。那另外的不作定残了么?我也看了些资料,好像都是按伤处定级啊?我有点不懂。
疑问2:请问各位律师,如按照目前结果,伤残10级,指数10%伤残赔偿这块大概能到多少?怎么算呢?
我就想有个底,麻烦各位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