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好: 我于06年年底经过朋友买了一套中低价商品期房,(当时房子还在建),房子于2008年1月交付,08年8月卖主办了房产证,但迟迟未交付于我,(到现在已经拖了1年多)原因是现在的房价涨了,高于当时成交的价格,房子不足2年.其中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多出来的差额需由我来承担,我不同意,当时签的合同书中明确指出各自的税费问题由各自承担,请问针对这一事件我能去法院起诉吗?胜算把握性大吗?

房产纠纷
2009-10-27 13:4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
11757
二手房交易税费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13425
进行二手房交易需承担哪些税费
5296
二手房税费评估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345
交房后多久可以办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 0
交房后多久可以办房产证
房租分期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租房指南 5
房租分期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公租房 5
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证办理 5
房屋产权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房屋装修合同 3348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没有合同租房人欠钱跑了怎么办
租房指南 3818
没有合同租房人欠钱跑了怎么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