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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4月**供电局牵了一条220万伏的高压线,本来是从我们家后面顺着公路把线牵到对面的小山坡,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直接从我家楼顶正中牵到对面,这样供电局就可以少修一个高压塔,节约很大一笔费用。众所周知高压线是有很强烈的辐射的,离我家楼顶只有15米左右,高压线平时老是发出吱吱的响声,下雨天更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供电局这种做法对吗?且我们家房屋修建于1997年,房屋修建在先,他们都不和屋主打声招呼,也不商量一下,就这样大大方方的从我家楼顶过去了,电力辐射给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和不便,我家楼顶坝是要晒粮食的,想想头顶的高压线夏天打雷下雨都怕上去抢收粮食。记得06年3月,由于我打了投诉电话,说是高压线从房顶正中拉过且离房顶太近有高辐射为由,要求他们去看看,看怎么给我们解决下,我要求搬迁。后来供电局的人去我家楼顶测量了高压线距离楼顶的距离为15米,说是符合国家规定,在安全范围内,拒绝了我的申请。 我该怎样找供电局给我们解除危害呢?

其它综合
2009-10-27 23:49: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