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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4点半左右我经过龙潭立交时太困了撞上一辆火车,让后将我的车弹开后,我刹车停下。看什么情况,走到他车前。看见他的只是前挡泥板坏了。当时他驾驶员下来闹的听大声。这下又下来2个,我一听说话的声音不是本地,我就慌了,就说上车打电话报警。然后他们怕我跑就不要我上车。我就说把车听一边,我坚持上了车。当我打然火的时候他们3个,一个把我的头钩到,一个把我左手逮到。一个把衣服拉到。我害怕急了。就加油走,可一个个就没有丢,他把我的方向盘逮带往左边拉,是车子最后慢慢擦向边源路,最后把他脚上的肉擦坏了,有一边最后骨头有坏了,我当时不知道把他脚擦了,慌了就把车开到前面的川陕立交停下后。一个人呆了40分钟我就打电话给122。经过就是这样

涉外法律
2009-10-27 07:20: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