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本市一家私企工作七年了,当时入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医疗保险等(没有任何保险),法定节假日和礼拜六礼拜天也照常上班,每天工作至少九小时,工资也不多(一千左右)
请问是否违反劳动用工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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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就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的时间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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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法之处,按照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或者公休日不休息也不安排补休的应该支付加班费,未按规定缴纳保险的,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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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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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不签劳动合同;2、不交五险;3、加班不付加班费。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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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