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全休了三个月了现在还不能正常的行走 象我这样的情况大约要求多少的赔偿

交通事故
2009-10-26 21:17: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药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根据你说的情况,基本可以评为10级伤残。可以向对方主张残疾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详细计算。
  • 你可以进行伤残等级和三期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按当地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
  • 建议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咨询,因为涉及赔偿的因素较多。
  • 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 对方应承担完全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
  • 一,现在还不能正常的行走可以到医院门诊检查一下,由医院出具尚须继续休息的诊断。
    二,脚踝骨折因没有产生功能丧失,所以不构成伤残。但建议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你出院以后的休息天数做一下鉴定。
    三,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具体数额是各项详细计算的总和。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