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在江西 去年来深圳做生意 花了一万七买了一辆拖货车,之前有欠债,现在已经还清,而男方有外遇,现在分居有快半年了,想离婚,可是男方不给房子,分居时写了分居协议书,是自己协议的,男方也说了给房子女方,现在还是分居期间,女方带着已经满18岁的女儿住在外面,两人靠打工维持生活,分居时,那辆车给男方用了,每月男方有至少4000的收入,而女方在外打工每月只有1000元,协议时,男方说好每月给女方200也生活补助,可是就给了一个月,第二个月女方去男方卖东西地方问的时候,男方把女方打了,进了医院,当时有人看见,可是都不敢做声,男方打了女方就开车走了,也没有送去医院,后来还是女方打电话给女儿,女儿赶来送去医院的,现在女方还是和女儿生活,对男方没有办法,而男方和另外一个女的非法同居,请问,我们需要怎么做,才能离婚的时候多得到点财产,家里只有5000存款,分居时给了男方2000,还给了他车座生意,现在就只有老家一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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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这样考虑财产分割问题:
1、那辆拖货车,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变卖以后平分;如果他要继续用来作生意,应当给你补偿相应的价款。
2、离婚之前他上意上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3、未离婚之前他与人同居,你可以他是过错方由,主张他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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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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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搜集他有外遇的证据,有外遇的,要对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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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外遇证据,可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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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给对方。
和他人非法同居不是少分财产的情形,但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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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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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