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问题,我是负责行政的,由于一位男同事没上班,我叫他补请假条,他说他有上班,我说他没上,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他就暴跳如雷,就恐吓我说出了这家公司他要打死我,还要到我家打死哦,由于我不被他的恐慌所吓倒,他就更急了动手打我,我坐在办公室的第一位置上,他从第四位跑到前面来打我,用烟灰缸扔我,还拿了一个长长的不锈钢打我,还好由我同事帮忙劝阻所以我受了点小伤。不知这样能构成什么罪!
请各大律师给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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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以上,对方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否则,按照治安处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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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没有去给医院鉴定·有照片为证能否用,那恐吓罪,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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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进行备案,对其进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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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现在你也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可以叫你的同事作为证人;
【2】若你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对方就涉嫌刑事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
【3】否则,可以要求公安按照治安处罚法处理并赔偿你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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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