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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骑自行车载着爱人从小区大门口(朝东)正常向南拐弯行驶,与一位骑自行车载着7岁学生的50岁左右老人相撞,他是从南向北逆向行驶(小区门口的燕顺路是南北向),且车速较快,因此相撞。由于小区门口为下坡路,且路边停了好多车辆,阻挡了我的视线,当时刹车没刹住,所以撞上了。我和爱人因为年轻支住了自行车,那位老人想支没支住,所以倒地把手蹭破了一点,而且把孩子的嘴撞在了他自行车的脚蹬版上,流了点血。当时见状我和爱人赶紧下车帮忙,又给扶自行车,又给捡东西,又给孩子擦血。后来见没大事就要走,谁知老人不答应,非说是我们把他们撞坏了,非要我们带他们去医院检查。本来他们逆行在先,而且车速较快,所以我们没答应,后来没办法只好叫来交警。警察看完现场,询问完情况后告诉他们如果要检查的话让他们自己去,费用自己先垫付,等明天下午去交警大队确认完责任后再决定谁负责检查相关费用。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在这起案子中我们有没有责任,我们有没有必要为他们付检查、医疗费用。由于明天下午就要去交警大队了,所以,请您尽快给与答复,在此谢谢您了!谢谢!

交通事故
2009-10-27 22:34: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要由交警确定,交警部门应在10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你负次要责任,你拐弯下坡路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没有确保安全(刹车没刹住)。那老人负主要责任,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没有规定另一方垫付对方检查、医疗费用。本人认为:为和平解决,你方可适当垫付一点。总的来说谁都不想发生这事故,最后赔偿问题:1、双方协商解决。2、按法律程序解决。
  • 要看事故认定怎么确定。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事故责任要由交警确定,交警部门应在10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事故责任要由交警确定,,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是否有责任,由交警队确认,根据责任决定赔偿费用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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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