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六月,朋友以缺钱开店的理由向我借去六万元现金,双方商定两年零六个月偿还,当时碍于面子,没有要他给我打借条,后来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在我的要求下给了我一张六万元的借条,但是借条并不是当面书写。最近我发现朋友并没有用这些钱来开店,而是挥霍一空,也没有要还钱的打算。最头疼的事儿是我无意中发现朋友给我的借条是假的,不是他本人书写的,而且落款的签名写的也不对。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到期后拒绝偿还,是否构成诈骗,我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以诈骗罪报案,我又需要收集那些证据来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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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不是太好判断,一般会被认定为民事纠纷,你要收集他借款的证据,否则,在提起诉讼时会有证据不足的风险。
如果对方就是想骗你的钱物,就涉嫌诈骗。
尽快确定借款或诈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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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的陈述属实的话,构成诈骗,你可以考虑通过报警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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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录音,电话录音等,如果他拒绝还款,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以诈骗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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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