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原告,在今年2月在法院立案,通知我10月20日取判决书。起诉被告偿还部分本金加逾期利息10万元,判决书让被告在五日内本金、利息共计3万元。本案被告人不但没有诚信到期不还钱,反而用卑鄙的手段编造谎言,说:“当时借款原告只给18万,借据写的是20万,先扣除2万利息?此案在4月末开庭至10月20日才等到判决,结果比实际少7万。结果诉讼费由我承担70%,被告承担30%。
请问律师:本人好心在被告危难时帮助一把,不按约定期限还钱耽误了办事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被告还无中生有!本人实在冤枉准备在15日内上诉,不知道上诉请求怎样写好?在二审上诉请求偿还金额按原来一审10万;还是先让被告还3万元,按7万元请求?
本人按以下三条是否可行?
一、请求撤销一审对最重要事实部分认定的错误判决,依法重审或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二、判令被上诉人在一审判决履行给付原告的金钱数额后,根据上诉人请求(一)的终审判决应偿还的金额计算,补偿给上诉人应得的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及复利利息;
三、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本人很急!!希望能尽早等到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助和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