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已经离婚4年了,离婚时法院判决书上写明财产已私下协议分清,但实际上所有财产和孩子都已经归女方所有,我当时是自愿的,毕竟一个女人带个孩子不容易,可她在3个月后却突然找到我说,因为身体不好,带不了孩子,要重新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当时也没怎么考虑,马上就答应了,她将原我们俩共有的住房一半退给了我,另一半顶了抚养费,就这样孩子就由我带着一直到现在,前不久,我因经济状况出现严重赤字,便决定背水一战,我从单位买断了,结果我失败了,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已经一无所有了,请问,我这种情况,为了让孩子能过得好一点,不跟这我受罪,(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能不能向法院要求再次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家庭
2005-01-09 05:21: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作为父母对孩子都有扶养的义务,如你要求变更孩子的扶养关系,则你应承担孩子一半的扶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方作抵抚养费的财产应返还对方。如你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可找对方协商要其适当给付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问题的关键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工作了,自己本身都照顾不了,无法照顾好我的孩子,能不能以这个理由向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不是想逃避责任,给我几年时间也行啊!)
  • 是否变更抚养关系。关键是要有利于孩子成长,象你这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关系对 孩子有利 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 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也可以就上面二个问题向法院起诉
  • 同意楼6观点
  • 你可以你现在的具体情况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 同意楼上意见.
  • 可以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如不能协商则可起诉变更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