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有一比较复杂的房产问题想向你咨询,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 我外婆有一间自住的商品楼,是于98年年底购买。 本人对上有一个亲姐姐,我们是两姐弟。由于我外婆和我们两姐弟感情好,所以一直声明此楼房是我和我姐共同所有,每人一半。但当初此楼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我是刚好在外地读书,不方便回来办证,所以这栋房产证上是写的是我姐姐的名字。 现在我想在此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姐姐同意,我外婆仍健在,也可以证明。但我和我姐担心同样一个问题:我于2007年登记结婚,我姐于2008年登记结婚,根据新的婚姻法,这栋房子是属于我姐的婚前财产,但在现阶段在房产证上面加上我的名字,房子会否变成了我们各自的婚后财产呢?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法律的承认下证明这栋房子是属于我和我姐的婚前财产呢?对此想向律师赐教!

刑事案件
2009-10-26 17:40: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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