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时,我提出要房子,他说:房产是父母的(95年.1月他父亲买下产权),房产证名字是他父亲的,钱是他父亲出的,买产权前我们已经结婚,但我的户口不在里面,这房子我有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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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这房子应该是售后公房。根据当初出资及房产证登记、你的户口不在其内,你对该房屋没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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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作为居住人应该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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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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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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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房子你可以主张得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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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买下产权时的同住人员情况表,和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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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