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3月初与一家外派劳务中介(正规国营的)签订合同,合同期八年。合同中以及我现在存在下列问题:
1.合同上注明毁约金2万元,按每年2500元扣除。即每工作满一年这些毁约金减少2500元,直到八年结束为止;
2.另外合同里还注明一项“赔偿公司的其它费用”;
3.我在大学里学的是特种学科,学费比较少。毕业后签约用人单位必须给我的学校12000元/人的培养费;
4 .当时签约后公司说是要把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但是此后一直没有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传给我,以致至今我手上没有合同书;
5.我2007年12月给公司递交了辞职书,在书中说明一个月后前往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但是路途遥远,工作繁忙,现在一年过去了任然没有去办理;
6.我的所有人事档案,户口,毕业证书等都在公司扣押;
7.在公司工作的2年9个月中,我在国外工作的收入总计在14万左右.
7.公司负责人去年12月份告诉我,我的毁约金高达4万元.
本人法律只是薄弱,请各位专家依据我的以上陈述给我个建议.认为我在去毁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的毁约金究竟在哪个范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