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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8日在**网上搜索到“*”在网上卖东西,记下了他的联系方式,我在10月17日时与他联系,他让我18日早通过国内某著名交易网与他交易,18日早上我将700元钱充进我这个著名交易网的个人帐户上,到帐后与他交易时,又说家里来客人了,让我等客人走了再交易,晚上8点与他联系时,他又推到19日,我此时无聊中,随意的打开我的个人帐户,发现下午16时19分钱被“李”转走,我现在有他的手机号码(已经一个星期了,他还没有换,我与他暂时保持联系)以及他的IP地址,应该是他家的,以及他现在用的**号

互联网纠纷
2009-10-25 11:03: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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