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爸借给一朋友(暂称其为A}10万元,借期为一年。算利息,而且比较高,利息一年共3万,每月分批付清。可当时借条上写的是“借某某人本金13万元整”,并没有写利息。有担保人。
现在时间到期,可A消失。A离异,有一儿子,已成家,有一同居女友。现在,儿子和祁女友称都联系不到A。
A现本金10万没有偿还,可每月的利息全部付清,即3万元整,每月交付时只有当事人在场。现在已经拖了将近三个月,我爸准备上诉。
请问:1.若找不到A,这笔费用由谁承担,担保人还是其儿子?
2.若找到A,其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3.若打官司,则应按照10万还是13万上诉?若按照10万,法院承认么?会不会追究我爸收大于银行利息的责任。
谢谢了,请好心人帮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