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上的大学,毕业后签约省外!大四上学期签约后,公司每月给500补助,之后按照公司要求加读了一年,每月发2000工资!但是要求我和公司共签订6年合同,包括加读一年。如果在此期间违约,要归还上学时每月500的补助和加读一年时的所得以及公司给学校的培养费2万,而且早违约一年要多违约金2万。例如我工作一年后违约要支付8万违约金,这个合同合理吗?如果我工作了4年违约,是应该付2万违约金加之前所述的培养费和补助吗?
-
你是在上学期间签定的合同,这种情况与普通的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合同现在是否实际履行了?建议你持合同当面咨询我,或者可以电话咨询把相关合同发过来,以便准确的回复你。
-
按合同办理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公司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您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一种,但是违约金的数额,还需要看您的合同约定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建议您带着合同,与律师当面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