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张三(法定代表人)、李四、王五共同成立了一个公司,注册资金50万,中介垫资的;公司成立后中介抽走了资金,这是公司向张三借款25万元,亏损了,无法还债。公司现在处于停业状态,没有办法开股东会。问:张三的债权怎么收回?

公司企业
2009-10-25 08:32: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界定
企业法律顾问 3362
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2905
法人的分支机构能否作为被告
民法典 1629
法人的分支机构能否作为被告
合伙制企业是法人企业吗
民法典 1328
合伙制企业是法人企业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