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期间,被一名业主及2名装修公司负责人殴打,当时并有人证在场,本来没有辱骂其,并且不是本人先动手!当时就报警,由于业主是本地人,警察明显有偏向于业主,用上海话跟业主讲了很久,只在现场没有把我们带回警局,笔录时并且只询问了本人几句,我有证人在场都没问。笔录完我要求验伤。当天结果就是软组织受伤,手指被划出血。事后1天感觉头晕,做CT还好正常! 现在偶尔还头晕。这应该属于民事赔偿了!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民事相关
2009-10-24 14:08: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