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婚后用两人工资购得了一辆轿车,登记证书上是本人的名字。现我俩正欲离婚,若法院受理后,对该车的处理可能有哪几种情形?若双方对车价谈不拢,聘请估价,聘请费多少?估出的车价与该车在二手车市场价格相比,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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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车应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原则上份额均等。
2、价格上如双方达成一致,则不需评估。得车的一方支付另一方达成价格金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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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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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属于共有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原则是均等,如果价格双方确认,可采取竞价的方法解决,一般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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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如果对现有车价能够达成一致一般不会再去评估。估出的价格一般和二手车的价格差不多。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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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归你,你支付一半价格补偿,可以按购车发票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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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是可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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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先行对车辆的价格进行确认,采取竞价获得的方法解决,就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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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拿车的一方补贴另一方相应款项,达不成协议,可委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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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