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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爸爸在农村帮邻居拆除一条楼梯时发生意外从高处摔下来了,发生骨折需要住院跟动手术。户主的楼是一栋自建的新楼,尚未完工。前几天户主叫他哥哥和我爸爸口头上达成一项工作协议就是叫我爸爸包了拆除楼梯的所有工作,包括搬运楼梯余泥工作一共1700元,我爸爸是一个人做的没有请人。现在发生意外了,户主就以当时是承包给我爸爸做的,不肯对医药费负责。请问:1、这样的情况户主以工作发包为理由不负医药费的说法成立吗?我爸爸跟户主的纠纷是一种怎样的关系?2、我应当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权益呢?3、维护权益方面我们现在该做哪些方面工作才好?

民事相关
2009-10-23 2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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