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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的一天,我开车在行驶过程中,碰到了一辆丰田轿车,当时交警还来勘验过,并且下过鉴定书之类的,还扣了我三分,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因购买交强险,于是打电话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后查看了情况,与被撞者进行了协商,因后者坚持要到普洱市进行修理,保险公司人员与之确定维修金为1880元,保险公司人员要求我先行给予垫付.并保证一个月内肯定能办下来.为此,我先行垫付了1880元.一个月后,我去了解,保险公司人员说资料已经交上去了,等批准,之后一直推托,后我本人到市保险公司去了解,保险公司说没有收到咨料,(说:原因可能是因为公司现正在换老总交接,工作量大,可能压在谁的手上,给他们点时间).11月,再次找到市保险公司,他们说咨料找不到了,并帮助我办理了手续,前两天,我再次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情况,答复:没有这回事,他们也没有办法,原始咨料没有,办不了.我该怎么办?(,那1880元的票是后来那个被撞者从普洱市修理好车后给我寄过来的,而后我交给了办理人员.)我再次打电话到他们的上级省总公司,答:交保不在他们那,与他们无关.我想走法律途径,可能打赢吗?我需准备些什么材料.

保险纠纷
2008-12-26 19: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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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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