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五年前因贩卖假发票被捕,后因怀孕在身取保候审了,由于不懂法直接对此时没予以理睬,五年后的今天我爱人又突然被刑警队带走了,请问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急!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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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有时会规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到公安机关的指定部门每月签到,如未按时签到视为脱逃,公安局凭此可以没收保证金并可采取强制措施;
2、如属刑事拘留,可请律师会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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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明确再次被带去刑警队的确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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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键是弄清楚公安机关此次抓人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应该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及羁押的地点通知家属,您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询问情况,为您的爱人提供法律帮助,如果您有需要,我们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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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你要弄清楚这次带走你夫人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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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为您的爱人提供法律帮助,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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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被刑事拘留,家属不能见到本人,只能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并了解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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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律师介入进行会见、取保候审、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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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先了解清楚因为什么事被带走,必要时可以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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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