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房用的贷款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这个公积金是我未婚夫爸爸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爸爸的名字,但是现在还贷是我们双方都在还,万一以后离婚了,我是不可能有房产的是嘛?如果在婚前做个公证,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共同购买,只是名字写的他爸爸而已,这样的话,万一离婚后我是否有房产分配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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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建议三方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见证手续保障权利为宜,武汉专业律师。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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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出场,你有权分割。但是公证没什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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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产购房合同和你们是共有人的,可以认定为有权分割。否则不得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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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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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