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夫妻感情一直不合,结婚有三年,因是介绍的可以说女方对男方一直没有感情,拖到后来生下个男孩,现在孩子有三岁,女方实在忍受不了男方及男方家里的无耻,和冤枉,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说离婚就把孩子和家产给男方,女方净身出户,可是小孩从出生就是在女方的父母家养的,出钱出力,男方没有管,就是出了点生活费给孩子吃奶粉,而且孩子在男方家经常生病,小时候男方家不管,不问,不养,现在长到三岁,好养了,男方家里要孩子,女方也想要孩子,请问要是离婚了孩子要怎么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