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我与老婆结婚接近2年,结婚前,由于我资金不够,她父母答应给钱帮助我们结婚,给了我们7万元钱作为结婚、装修用。我拿钱的时候写了一个证明,证明的大概意思为:(父母名字)给予7万元钱作为我与老婆结婚用。签署的名字为我与老婆2个人的名字。结婚后一年,女儿于今年5月份出生,后由于性格不合,老婆逼我还钱。现在老婆已经强烈要求离婚,并还清那7万元后每月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并附加孩子教育费。房子是结婚前我贷款买的,户主是我。
问题:1、那7万元钱我是否要归还,归还多少?钱全部用于装修,购买家电等,有发票。发票全在她父母手上。
2、孩子能不能判我?
3、孩子判她,我需要每月提供多少比例的抚养费,教育费。反之也一样。我的工资每月为2500左右,她的工资为1500左右。
4、她提出要获得房子的增值的那部分钱,她说房子这2年增值了,也应该有她的一份。房子我是2005年花24万购买的,现在估计30万可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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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已写明是给予,那么不用还。
2、如果女方也要求抚养权,那么两岁以下子女抚养权归女方。
3、抚养费按当地生活水平,一般在800-1500之间。
4、增值部分应当分割。
如涉及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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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未满2岁的小孩都归母亲;结婚前,如果她父母说明给两人的,则属于赠与给两人;至于房子和抚养费等,建议你直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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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七万为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2.小孩因不足一周岁,一般归女方;3.你要支付你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抚养费;4.结婚后支付的房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可平分.但支付房贷的贷款也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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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七万如果是赠与就不用偿还;2.小孩因不足一周岁,一般归女方;3.你要支付你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抚养费;4.房子不属共同财产,她无权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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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