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8年4月份近入现公司,到2009年10月份公司没有给予任理由之下解雇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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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给你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如果单位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还要对你承担其他赔偿、补偿责任。详细情况,可以和律师面谈、提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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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书面的辞退通知?是否有签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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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到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给的话在两个月内向当地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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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一年半,至少应该补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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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你可有证据证明?你可要求公司给付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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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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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辞退,应支付5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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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