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奶奶两个月前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在下车时还未完全迈出车门,即被车门夹住脚部,后司机打开车门,老人才摔出车外,公交车没停就开走。
后经路口录像找到当事人,交管部门开出责任证明为公交车司机付全部责任,老人出事后住院手术治疗后回家养病,至今不能独立行走,伤残鉴定也做了,可是公交公司不提相关赔付,说让我们自己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又赔不了多少钱,而且我认为并不应该是我们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因为保险合同是由公交公司缔结的,跟乘客没有直接关系。
我想问一下,我们哪些费用应该由公交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要抵赖走司法程序,时间拖长,对我家庭生活也会很不利。拜托能否帮我解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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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目前这种状况,建议还是走诉讼程序,对你的保护会好些.可把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做为共同被告予以诉讼.这样保险公司赔其该赔的部分后剩余的都会由公交公司负责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补,护理费,构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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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由公交公司来赔偿,通过诉讼解决最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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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据充分,尽快起诉公交公司及为公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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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