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报11月27号我朋友向我借车,叫我一起去浦星公路一家酒家吃饭, 那天晚上有八个人吃饭,当天晚上我们喝的三种酒,喝好去KVT,唱歌,后来我吐了,他们就回去了,只剩下二个人,一个出去送客,鲍东旭他用照顾强奸了我,后来他求我和叫我做他老婆,他求我多次答谢照顾我一辈子,结果我也答应他了,后来他要用车我自己乘公交车给他开,在2006年三月分一次他对我说要去崇明扫墓,要我车给他用,那天我自己有事要开,我向我的朋友借来给他,给他他加油要我付钱,那天我正好没带钱包,他就对我不开心了,我就走了,我还没回到家他短信不停的发给我,第一条向我要2000元,第二条5000.五分种一条说到,300000,他说过了二个小时后不给钱就不还车了,这车我是象朋友借来的,我打了很多电话他都不接,到晚上我把这情况和朋友说,我朋友说她车按装了UPS,我们用UPS找到车停在一条小路没有路牌的河边停着,等到晚上十一点车子动了,在十一点找到他他钥匙和证都不还,我朋友就报警了,他也不还,后来拖到修里厂换锁,这算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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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处理结果呢?建议和律师面谈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方案,最大维护合法权益!因为涉及隐私,所以在网络上不便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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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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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敲诈勒索罪,你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你朋友报案可能公安机关无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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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还是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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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算不上,但是涉嫌敲诈勒索,既然已经报警,就交给警察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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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