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人是保洁公司派到某单位做保洁员的,2008年11月24日晚上6点左右,单位值班人员发现其昏倒在地,即联系有关领导送医院抢救,确诊为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在48小时以内。
当地劳动工伤鉴定部门认为可以比照因公死亡赔偿,但是,因为过了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死亡人因为没有收入长期做零工,是2007年到保洁公司工作的,2008年8月才开始领取退休金(曾经在工厂做过集体工人,2008年省里才有政策)。这种情况怎么办?应当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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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按劳务关系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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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48小时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处理不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建议带齐相关材料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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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办法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将保洁公司告上法院,因为与保洁公司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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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好像没有因为过了年龄,工伤就不予受理的说法吧,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应属于工伤,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追问:给你提个建议。因你是律师!在解答当事人问题时应避免“好象”,“大概”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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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