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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某员工辞职不做了然公司不批准出了事故.脸部受伤....

劳动纠纷
2009-10-26 15:33: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此员工的情形属于工伤,需由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首先需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个月,个人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
    3.单位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治疗期间,需按月正常发放工资;
    4.构成伤残,需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再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赔偿;
    5.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工作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 什么方面的事故呢
  •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公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 你好!根据你所述的案情解答如下:
    什么事故?如属于工伤则按工伤处理,如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则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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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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